只有转账记录对方却说合伙做生意
宣城市刑事辩护律师
2025-04-18
您提到对方声称转账记录为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,这确实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,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等,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,在法律上是被承认的。但要证明这是借款而非投资,您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据,如聊天记录显示对方有借款的意图,或者对方在转账后未参与任何合伙经营活动的证据。同时,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确保您的证据具备合法性、真实性和关联性,以增强您的诉讼主张的可信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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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应:1. 妥善保存所有与转账相关的证据,包括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;2. 咨询专业律师,了解案件的具体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;3. 准备详细的案情说明,包括转账的时间、金额、目的等;4. 根据律师建议,可能需要收集额外的证据来加强您的诉讼主张。这些准备将有助于您在法律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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